農業部畜產試驗所北區分所

約僱技術員

公告日期
115/04/02
有效期間
115/04/02 ~ 115/04/10
職務列等
約僱5等280薪點
職系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正取
1
候補
1
工作地點
彰化縣
條件資格
(一)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且未兼具外國國籍者,不限性別、年齡。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至第28條各款之情事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者,且無同條例第9條之1所定不得在大陸地區設有戶籍或領用大陸地區護照、身分證、定居證情形者。 (三)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者。 (四)高級中等學校畢業(或同等學歷資格),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6個月以上之訓練或2年以上之工作經驗者。 (五)熟悉電腦文書處理及網路操作能力,具有行政工作經驗者尤佳。 (六)家中未飼養家畜(豬、牛、羊、鹿等)及禽類。
工作項目
工作內容(支援秘書室辦理動物研究孳生物管理及行政庶務等業務): (一)協助執行與試驗研究計畫相關之儀器與設備操作。 (二)協助執行動物飼養管理與紀錄、試驗數據收集與整理、經濟性狀檢定等工作。 (三)協助辦理生物安全防疫、動物試驗研究之孳生物生產驗收、盤點、出售及財產保管等相關工作。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甄選簡章暨報名表:請逕至農業部畜產試驗所網站(https://www.tlri.gov.tw)求才公告項下自行上網點閱下載列印或如後附。 (二)報名日期:自公告日起至115年4月10日止,逾期恕不受理。 (三)報名方式:採郵寄或現場報名,不受理電子郵件或線上報名。 (四)報名地點: 1.郵寄報名:應考人應於115年4月10日前(郵戳為憑),以掛號郵寄至 368003苗栗縣西湖鄉五湖村埤頭面207-5號「農業部畜產試驗所北區分所人事室」收,請於封套註明「應徵家禽科技系約僱技術員缺及應考人姓名」,如以平信郵遞致發生遺失或遲誤而無法報名者,其責任由應考人自負。 2.現場報名:應考人應於115年4月10日前,請於封套註明「應徵家禽科技系約僱技術員缺及應考人姓名」,至本分所彰化場區1樓秘書室公文收發(521051彰化縣北斗鎮拓農路80號)繳交相關表件。 (五)報名應繳表件: 繳各項表件,請準備A4紙張影印之影本各1份,依序放置於報名表後以迴紋針夾於左上角。 1.報名表及自傳(附件1),請以正楷填寫並親自簽名,並應貼妥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及最近1年內2吋正面脫帽半身相片1張(請勿用生活照)。 2.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證書,或高級中等學校(或同等學歷資格)畢業證書與擬任工作性質相關之知識或技術者之訓練或工作經驗證明。 3.家中未飼養家畜及禽類切結書(附件2) 4.其他證明文件(如汽、機車駕照、其他專業證照影本),無免附。 (六)報名注意事項: 1.報名表及自傳,使用本簡章格式填寫。 2.報名表件填妥後,須詳細核對應填各欄以及應繳各件是否確無遺漏或錯誤,依序將(1)報名表及自傳→(2)畢業證書影本及相關訓練或工作經歷證明文件→(3)家中未飼養家畜及禽類切結書→(4)其他證明文件(無免附),由上而下整理齊全,以迴紋針夾於左上角(切勿用訂書機),平整裝入A4信封內,於報名截止日前以掛號寄出,如以平信郵遞致發生遺失或遲誤而無法報名者,其責任由應考人自負。為確保個人權益,寄件前請確實檢查填寫、應考資格證件是否繳交,相片及身分證影本是否黏貼。另為利連絡,通訊地址、電子郵件及連絡電話應填寫,便於收取掛號郵件之地址、電子信箱及確實能於白天聯絡之電話及手機號碼,以利聯絡。 3.各項應繳表件,如有遺漏、資料不齊或影印不清,視為資格不符,不予受理,因而影響當事人權益者,自行負責,本分所不另行通知補件,以維護其他報名人員權益。 4.應考人繳交之證明文件影本須清晰可辨,各種證件影本及資料審核後,如有偽造、變造、資格不符或其他不實情事,應考人應負法律責任。於甄選前發現者,除扣留其所繳證明文件外,並予以扣考;於甄選完畢後發現者,撤銷其錄取資格;進用後發現者,予以解僱。如涉及刑責,移送檢調單位辦理。 5.經審查資格條件符合者,以電話通知參加面試;若未獲通知面試及未獲遴用者,恕不退件。如因提供之聯絡電話錯誤至未能聯繫,通知後未到或不克參加者,均視同放棄。 6.甄選後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7.甄選方式、日期、時間請參閱甄選簡章。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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