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委員會

聘用職務代理人

公告日期
115/04/02
有效期間
115/04/02 ~ 115/04/09
職務列等
-
職系
人員區分
聘用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高雄市
條件資格
1.國內外大專院校以上學校畢業。 2.具Offfice系統、行政文書處理、溝通協調及團隊合作能力尤佳。 3.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一年以上之經驗優先。
工作項目
1.文書處理、活動或行程協調聯繫及相關行政作業事宜。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1、繳驗表件: (1)履歷表。 (2)最高學歷證書。 (3)身分證正、反面。 (4)相關工作經驗證明文件。 (5)其他證明文件。 (6)以上資料2-5請掃描合併為1個電子檔,並請於證件影本簽名切結後掃描上傳,檢附資料不全者視為資格不符。 2、報名⽅式:請於115年4⽉9⽇前於⾏政院⼈事⾏政總處「事求⼈」網⾴,職缺⾴⾯點擊【我要應徵】,前往【不須具公務⼈員任⽤資格職缺應徵平台】,註冊啟動帳號後,維護「個⼈簡歷、簡要⾃述」並上傳相關證明文件(請將上述繳驗表件合併掃描為單⼀PDF檔案後上傳)。聯絡電話:(07)338-1810分機261714。 3、報名⼈員經資格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試,資格不符、⾯試成績未滿80分未獲遴⽤者恕不另⾏通知。 4、薪酬等級:⽉⽀報酬38,948元(含勞健保)。 5、僱⽤期間:⾃通知進⽤⽇起⾄116年1月22日或原因消失前1日止。 6、本職缺除正取1名外,並得增列候補名額2名,並以依序遞補原公開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3個⽉,⾃甄選結果確定之翌⽇起算。 7、聘用⼈員於聘用原因消失或期限屆滿時,應即予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或救助。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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