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動物保護處

聘用動物保護檢查員

公告日期
115/04/02
有效期間
115/04/02 ~ 115/04/08
職務列等
聘用6等312-328薪點折合新臺幣43399-45624元
職系
人員區分
聘用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臺北市
條件資格
一、國內外大學畢業,得有獸醫、畜牧、生物、動物、警察、消防、犯罪防治、法律、心理、社會工作、新聞、大眾傳播相關學士學位者。 二、專科獸醫、畜牧、生物、動物、警察等科系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工作經驗6個月以上者。 三、曾於政府機關從事動物保護案件稽查取締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1年以上者。
工作項目
一、動物保護及野生動物保護案件稽查取締、裁罰、罰鍰催繳行政執行、訴願答辯、行政訴訟等相關業務。 二、動物管制與動物救援及收容照護。 三、動物保護案件資料彙整及報表製作。 四、動物陳情案件追蹤處理及動物保護相關法令宣導。 五、受理動物保護案件通報及協助調派外勤人力。 六、協助動物屍體解剖勘驗及後續處置。 七、執行流浪犬貓及野生動物管制相關專案計畫。 八、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本次甄試簡章相關規定請至臺北市就業服務處網站首頁『最新消息』區查閱(網址http://eso.gov.taipei/,服務電話:(02)23085231)。 二、請逕至臺北市就業服務處網站報名。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聘用動物保護檢查員
115/03/09 ~ 115/03/18
檢視
聘用動物保護檢查員
115/01/16 ~ 115/01/26
檢視
聘用動物保護檢查員
114/11/20 ~ 114/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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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用動物保護檢查員
114/09/28 ~ 114/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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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用動物保護檢查員
114/08/19 ~ 114/08/26
檢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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