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海洋大學附屬基隆海事高級中等學校
國立臺灣海洋大學附屬基隆海事高級中等學校約僱職務代理人
公告日期
115/04/02
有效期間
115/04/02 ~ 115/04/17
職務列等
-
職系
無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基隆市
條件資格
(一)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1項、28條第1項第1款至第8款、第10款及第11款情事之一者。
(二)無學校辦理契約進用人員通報查詢作業注意事項第3點各款情事之一者。
(三)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或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6個月以上或2年以上之經驗者
(四)具備基本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本校新進約僱職務代理人,應先予試用3個月。試用期滿予以考評,考評成績及格者,予以續僱;考評成績不及格者,終止僱用契約。
工作項目
(一)財產管理。
(二)校園小額零星工程、機電及消防設備修繕及維修聯繫。
(三)辦理電力及能源管理。
(四)辦理水力管理、停水通報及漏水處理。
(五)各項年度維護合約。
(六)辦理固定資產業務。
(七)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註:
(一)本職缺係本校電機工程職系技士提報115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電力工程科任用計畫之職務,考試錄取人員預計於115年10月中下旬分配,考試錄取人員報到時,職務代理人應即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
(二)以約僱5等280薪點進用(月支報酬折合新臺幣38,948元,需另扣勞保、勞退及健保等法定費用)。
聯絡方式
(一)郵寄方式報名(親自報名不予受理),意者請將報名應繳驗資料及證件影本於115年4月17日(星期五)前寄達「國立臺灣海洋大學附屬基隆海事高級中等學校人事室」(202006基隆市中正區祥豐街246號),信封上並請註名「應徵約僱職務代理人(電機工程職系技士職缺)」。寄達係以本校收件日期章戳為憑,請應徵者自行估算郵寄送達本校時間,逾期寄達本校者,不予受理。另請於郵寄當日將履歷表電子檔電郵本室公務信箱([email protected]),以利資料彙整。
(二) 線上方式報名,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功能鍵,註冊登入後完成履歷填寫上傳畢業證書電子檔,如有其他相關證明文件(例:工作經歷證明、專業證照)亦請檢附,確認應徵職缺及履歷資料無誤,並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甄選資訊
(一)方式:面試。
(二)時間:符合資格條件者,將視所具資格條件、工作經驗及相關證照,擇優通知參加面試(請務必於履歷表填寫可順利聯繫電話及電子郵件信箱地址),資格條件不符者,不另行通知及退件。獲通知應試者請攜帶身分證於所通知時間內至本校人事室報到(逾報到截止時間10分鐘即喪失應試資格;超過面試時間10分鐘即不得進場)。
(三)如遇颱風或其他天然災害,經基隆市政府宣布停止上班時,日程順延,另行公告於本校網站,不另通知。
※其他注意事項:
(一)繳交文件如有虛偽、不實等情事者,取消甄選資格;如經錄取,取消錄取資格;如涉及刑責,由應試者自行負責。
(二)如欲洽詢資格條件及薪資福利等事項,請洽本校人事室(02)24633655分機210(楊主任)、211(呂組員);如欲洽詢職缺工作內容,請洽分機500(總務處王主任)或分機530(庶務組林組長)。
(三)本校人事室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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