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信義區興雅國民小學
臺北市信義區興雅國民小學約聘營養師
公告日期
115/04/02
有效期間
115/04/02 ~ 115/04/17
職務列等
-
職系
無
人員區分
聘用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臺北市
條件資格
性別不拘,無切結書所載不得任用情形,並符下列資格
一、領有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發之營養師證書,並具有下列條件之一:
1. 國內外大學畢業者。
2. 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訓練或工作經驗者。
二、無「營養師法」第 6 條規定「不得充任營養師」之情事者。
三、未具雙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各款不得任用及臺灣地區及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之情事。
四、無性別平等教育法所定不得進用之情事者,即未有涉及性侵害、性騷擾或妨害性自主等事件或尚在調查階段或已經檢、警查證遭提起公訴情事者。
工作項目
一、學校午餐供應管理
(一)輔導服務學校每日供應之午餐進行營養分析,維護學童午餐營養均衡。
(二)巡迴服務學校實地輔導送餐及班級供餐作業並了解學生用餐狀況,每週至少1次為原則。
(三)擔任服務學校聯繫窗口,彙整各校之午餐滿意度調查結果,與午餐供應廠商溝通協調,提升午餐供應品質。
(四)於派駐學校擔任午餐秘書,辦理召開學校午餐會議事宜,並協助服務學校之午餐供應委員會,輔導學校午餐供應。
(五)校園食品及午餐管理及查核,以及每學期至少1次訪廠作業廠商廚房訪視,輔導學校午餐膳食製作與環境衛生。
(六)輔導學校午餐廠商採用國產溯源食材,並達教育局公布之目標比率。
(七)學校午餐發生異常狀況及疑似食品中毒之危機處理。
二、午餐營養教育及輔導訪視
(一)每學期辦理學校營養教育,並協助學校食農教育。
(二)輔導協助無營養師學校午餐供應及營養教育事宜。
(三)輔導校園食材登錄平台資料正確性。
(四)協助總務處擬定學校午餐招標文件及訂定各項食材採購規格標準,並確認招標文件符合食品衛生相關法規及教育局規定。
(五)學校午餐受補助食材申購及清寒午餐補助核銷作業。
(六)聯合聘任學校其它交辦業務。
三、協助教育局推動午餐及營養政策。
四、其他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報名方式:電子郵件報名(表件可至本校網站:http://www.hyps.tp.edu.tw/下載)。
請於115年4月17日(星期五)前檢齊報名應繳表件掃描成1個PDF檔並e-mail至本校信箱[email protected],並請電話確認本校業已收受資料,電話:(02)27618156#660。
二、報名應繳表件(請依序掃描):
(一)報名表(含照片)、自傳及具結書。
(二)國民身分證正反面。
(三)大學以上畢業證書及營養師證書影本。
(四)退伍令或免役證明(無者免附)。
(五)相關經歷證件或離職證明書(無者免附)。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約聘營養師
114/11/11 ~ 114/11/25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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