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公館鄉公所

課員

公告日期
115/04/02
有效期間
115/04/02 ~ 115/04/13
職務列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
社勞行政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苗栗縣
條件資格
(一)具有本職系法定任用資格,並經銓敘審定有案人員。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及特考特用限制轉調之情事。
工作項目
1、 辦理社區發展業務及社政業務。 2、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方式進行報名,請於報名期限截止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另請將下列相關資料掃描成一份電子檔後上傳: 1. 考試及格證書。 2. 最高學歷證件影本。 3. 最近1次職務派令影本。 4. 最近1次銓敘審定函影本。 5. 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影本。 6. 相關英(客)語能力測驗合格證書影本。 未完整上傳前述證明文件者,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不另行通知補件)。 (二)經書面先行審核,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合或書面審查不符需求者恕不予通知;經甄試錄取者,由本所通知當事人,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若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得予從缺。 (三)本職缺徵才正取1名,得增列候補2名,候補人員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工作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 (四)本職缺工作內容相關問題請洽人事室陳先生,聯絡電話:037-222210分機188。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課員
115/03/18 ~ 115/03/30
檢視
課員
115/02/25 ~ 115/03/09
檢視

留言討論區 (0 則留言)

目前尚無留言,成為第一個留言的人吧!

發表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