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展委員會
國家發展委員會科員
公告日期
115/04/02
有效期間
115/04/02 ~ 115/04/17
職務列等
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
經建行政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臺北市
條件資格
一、具備國內外大學相關系所學士(含)以上學位(社會、勞動、經濟等相關學系畢業者尤佳)。
二、具社會福利或勞動、人口及移民政策、人力資源發展相關工作經驗為佳。
三、具備外語能力者尤佳(請附證明文件)。
四、工作態度佳,能配合業務需求推動工作,具良好團隊合作能力。
工作項目
一、人口及經濟移民、人才及人力資源發展相關政策及議題之研析、規劃、審議及協調推動。
二、老年經濟安全制度與社會保障政策之研析、審議及協調推動。
三、APEC人力資源發展工作小組及相關國際事務之協調推動。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期限:自即日起至115年4月17日止。
二、請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俾完成授權本會於甄選期間可取得履歷資料,另將現職派令、審定函及畢業證書等資料影本上傳至該系統。
三、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約請面試及筆試(必要時得採視訊面試),不合者恕不另行通知。
四、本職缺列正取1名,並得視甄選成績列候補1-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五、聯絡人:人事室許小姐,聯絡電話:02-23165997。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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