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縣東港戶政事務所

戶籍員

公告日期
115/04/02
有效期間
115/04/02 ~ 115/04/07
職務列等
委任第4職等至薦任第6職等
職系
綜合行政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1
工作地點
屏東縣
條件資格
一、具綜合職組各職系任用資格且經銓敘審定委任第5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之人員。 二、具電腦操作及文書處理能力,主動積極並能配合業務需要者。 三、無公務人員考試法所訂特考特用限制調任情事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且未受懲戒處分。
工作項目
一、戶政相關業務。 二、須配合戶政彈性輪值(含戶政午間上班、假日預約延長上班等)。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本職缺為預估缺額,預計於本(115)年4月7日後出缺。 二、應徵本職缺採線上作業方式,意者請於公告截止日前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應徵職缺」點選「我要應徵」,同意開放履歷供本所調閱(履歷表請務必填寫「簡要自述」),並上傳最高學歷證件、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最近銓敘審定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等資料影本(請掃描合併為1個電子檔);如具本職務職系專長者,請併檢附學分證明書或成績單影本,未完成上傳表件資料、資料不全或不符報名資格規定者,不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如為任用法第22條第2項人員請檢附相關證明文件。 三、甄選方式:資歷審查,必要時須經面試。辦理面試時,將對符合資格者另行通知面試時間及地點,如未到或不克參加者視同放棄。 四、參加應徵者之資料審查結果、參加面談結果或甄選後未錄取者,恕均不另行通知。聯絡電話08-8322871#3103(江小姐) 五、本職缺視甄選結果得增列候補名額1名,並以依序遞補本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五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戶籍員
115/03/06 ~ 115/03/10
檢視
戶籍員
114/08/04 ~ 114/08/08
檢視
戶籍員
113/12/20 ~ 113/12/23
檢視
戶籍員
113/12/12 ~ 113/12/16
檢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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