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

助理設計師

公告日期
115/04/02
有效期間
115/04/02 ~ 115/04/16
職務列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
資訊處理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臺北市
條件資格
1、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之限制。 2、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工作經驗者;具主機伺服器及網路設備實作部署及操作維運能力,或具應用資訊系統規劃、建置及維運實際管理經驗者尤佳。 3、面試分數相當者,優先遴選身心障礙人員。
工作項目
1、資安備份(援)、營運持續、政府組態基準(GCB)導入、資安設備、文件管制中心之部署及維運管理。 2、其它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1、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方式辦理。請應徵者於本頁面下方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另請上傳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畢業證書、最近派令、銓審函及身心障礙證明文件等資料檔案,並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及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 2、本職缺係本院資訊處助理設計師職缺。初審合格者,必要時,得擇優通知面試(不合格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如有疑問,請洽(02)33567022李小姐。 3、本次徵才得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助理設計師
115/03/11 ~ 115/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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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理設計師
115/01/30 ~ 115/0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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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理設計師
114/12/17 ~ 11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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