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智慧財產局

設計師

公告日期
115/04/02
有效期間
115/04/02 ~ 115/04/16
職務列等
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8職等
職系
資訊處理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臺北市
條件資格
具積極主動、認真負責及溝通協調能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9條之1及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含相關法令)、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之情形,且於報名截止當日無限制轉調情形(具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2條例外情事者須檢具證明文件)。
工作項目
1.辦理行政類資訊系統及共同性資訊系統之建置與管理。 2.辦理資訊服務應用推廣事項。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壹)報名方式: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採【線上應徵】方式,有意報名者請於115年4月16日前完成下列2項線上報名作業(請勿寄送紙本資料): 1.請至本局網站(http://www.tipo.gov.tw/)/最新消息/徵才快報項下載【簡歷表】,並請依式填列個人履歷資料,於115年4月16日前以E-MAIL傳送本局人事室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檔名為「應徵資訊室擬徵資訊處理職系設計師-(姓名)」。 2.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依下列步驟完成線上報名: (1)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請於My Data欄填列簡要自述】。 (2)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同意授權本局向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調閱完整履歷資料。 (3)本局初審時,如對履歷資料有相關疑義,將以電話或電子郵件通知應徵者於規定期限內提供相關佐證資料。 3.未於期限內完成前開2項線上報名作業,或經本局通知提供相關佐證資料而未依限提供者,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 (貳)甄選方式: 1.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並視成績擇優錄取,公告於本局網站,未獲通知面試、資格不合及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所附應徵資料亦不退件。 2.本職缺列正取1名,並得視甄選成績至多列候補人員2名,列候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5個月內,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參)聯絡人:人事室黃先生,聯絡電話:02-23767617,應徵者需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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