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

技術員

公告日期
115/04/02
有效期間
115/04/02 ~ 115/04/08
職務列等
-
職系
人員區分
聘用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臺北市
條件資格
一、國內外研究院所畢業,得有相關碩士學位者,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1年以上者。 二、國內外大學畢業,得有相關學士學位,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2年以上者。
工作項目
一、開發公有不動產租賃管理、不動產驗屋及交屋、水電空調工程、零星工程修繕、維護採購作業等相關事項。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本次甄試簡章相關規定請至臺北市就業服務處網站首頁『最新消息』區查閱:網址http://eso.gov.taipei/,服務電話:(02)23085231。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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