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

業務員

公告日期
115/04/02
有效期間
115/04/02 ~ 115/04/08
職務列等
-
職系
人員區分
聘用人員
正取
2
候補
4
工作地點
臺北市
條件資格
一、國內外大學畢業,得有相關學士學位,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3年以上者。 二、國內外專科學校相關科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4年以上者。 三、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重要工作經驗7年以上者。
工作項目
一、土地開發公有不動產商用及住宅經營管理:租賃標的物公告招租、簽約、公證、設備修繕、不動產總值委託鑑價、勞務(財物)採購、資訊系統操作、開立發票及收據、帳務審核控管、標租(售)案監標(驗)、營業稅進項稅額之扣抵聯彙整作業及其他土開相關業務執行等事項。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本次甄試簡章相關規定請至臺北市就業服務處網站首頁『最新消息』區查閱:網址http://eso.gov.taipei/,服務電話:(02)23085231。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業務員
114/12/02 ~ 114/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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