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約聘研究員(臺北市就業服務處簡章類別編號076)

公告日期
115/04/02
有效期間
115/04/02 ~ 115/04/08
職務列等
312薪點(折合新臺幣43,399元)至392薪點(折合新臺幣54,527元)
職系
人員區分
聘用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臺北市
條件資格
一、國內外研究院所畢業得有碩士學位者。 二、國內外大學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相當之專業訓練或研究工作一年以上著有成績或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二年以上者。 三、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訓練或工作經驗者。
工作項目
一、規劃推動全市性別平等教育工作,督導及協助本市學校落實性別平等教育。 二、辦理本府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及工作小組事務。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聘僱期間:115年12月31日止,116年起依聘用計畫及考核一年一聘。 備註: 1.新進人員須自計畫所訂最低薪點起支,並依考核規定晉級。 2.聘用期間如聘用原因消失或不適任該項工作,經本局主動通知,應無條件解除聘用,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本次甄試簡章相關規定請至臺北市就業服務處網站首頁『最新消息』區查閱:網址http://eso.gov.taipei/,服務電話:(02)23085231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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