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臺北國稅局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約僱職務代理人(萬華稽徵所)
公告日期
115/04/02
有效期間
115/04/02 ~ 115/04/07
職務列等
無
職系
無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正取
1
候補
-
工作地點
臺北市
條件資格
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或高職以上學校相關科系畢業,擔任擬任職務相當工作合計滿2年以上者。
2.熟諳電腦文書能力(LibreOffice及中文打字)。
3.具稅務機關綜所稅相關工作經驗者尤佳。(如具以上條件請檢附相關證明影本俾利審查)
工作項目
1.工作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該職缺人員銷假上班前一工作日止。
2.工作內容:稅務機關稅務相關工作(代理稅務員)。
3.月支薪酬:新臺幣38,948元整(280薪點,折合率每點新臺幣139.1元,惟該折合率依行政院訂頒規定調整)。
聯絡方式
1.意者請於115年4月7日前將相關證明文件掛號寄送(108029)臺北市萬華區萬大路90巷1號【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萬華稽徵所】王雅萍股長收,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聯絡電話:(02)2304-2270分機200。
2.繳驗表件如下【請以A4紙張影印1份裝訂成冊】: (1)公務人員履歷表。 (2)最高學歷證書影本。 (3)身分證影本。(4)工作經歷證明影本:載明服務起迄日期及任職部門或職稱之服務證明或離職證明影本,未附者經歷部分不予計分【勞保投保證明非屬正式服務證明不列入評分依據】。
3.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恕不退件。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約僱職務代理人(士林稽徵所)
115/03/16 ~ 115/03/23
約僱職務代理人(文山稽徵所)
115/03/10 ~ 115/03/13
約僱職務代理人(綜合行政組)
115/03/09 ~ 115/03/20
約僱職務代理人(文山稽徵所)
115/03/04 ~ 115/03/09
約僱職務代理人(士林稽徵所)
115/01/08 ~ 115/01/12
約僱職務代理人(大安分局)
115/01/07 ~ 115/01/12
約僱職務代理人(萬華稽徵所)
114/12/26 ~ 114/12/29
約僱職務代理人(北投稽徵所)
114/12/02 ~ 114/12/05
約僱職務代理人(萬華稽徵所)
114/10/23 ~ 114/10/27
約僱職務代理人(中南稽徵所)
114/10/14 ~ 114/10/17
約僱職務代理人(大安分局)
114/10/09 ~ 114/10/13
約僱職務代理人(士林稽徵所)
114/10/09 ~ 114/10/17
約僱職務代理人(士林稽徵所)
114/07/21 ~ 114/07/25
約僱職務代理人(綜所遺贈稅組)
114/07/14 ~ 114/07/25
約僱職務代理人(士林稽徵所)
114/07/03 ~ 114/07/11
約僱職務代理人(大安分局)
114/07/01 ~ 114/07/04
約僱職務代理人(士林稽徵所)
114/06/17 ~ 114/06/23
約僱職務代理人(文山稽徵所)
114/06/12 ~ 114/06/20
約僱職務代理人(北投稽徵所)
114/05/29 ~ 114/06/02
約僱職務代理人(文山稽徵所)
114/05/22 ~ 114/06/02
約僱職務代理人(文山稽徵所)
114/05/12 ~ 114/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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