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屏東特殊教育學校
國立屏東特殊教育學校約僱教師助理員
公告日期
115/04/02
有效期間
115/04/02 ~ 115/04/08
職務列等
-
職系
無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正取
1
候補
-
工作地點
屏東縣
條件資格
符合下列各款條件者,始准予報名參加應試,未錄用者之應徵證件資料恕不退還,亦不另行通知。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如係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定居設籍10年以上)。
(二)具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畢業或具同等學力之資格。
(三)具愛心、耐心、主動積極、熱誠負責,無不良嗜好及良好溝通協調能力。
(四)未具有「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特殊教育班班級與專責單位設置及人員進用辦法」第14條所訂之情事者。
(五)具有特教、護理醫療、教保或照服員相關背景或工作經歷者為佳。
工作項目
工作項目:在教師督導下,協助評量、教學、生活輔導、課後輔導、學生上、下學隨車護送及家長聯繫暨配合學校教學及行政需要,協助特殊需求學生生活自理及辦理各項臨時交辦等工作。
工作時間:原則以每日七時三十分至下午四時(含中午休息30分鐘),實際情況依本校需要排定。
僱用期間:自通知報到之日起算至115.06.30止,本次甄選錄用之人員簽訂定期契約,僱用期間如須終止契約,依勞動基準法及有關規定辦理。
聯絡方式
若有問題請洽本校學務處,聯絡電話:08-7805510轉501洪組長。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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