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市政府
嘉義市政府管理員
公告日期
115/04/02
有效期間
115/04/02 ~ 115/04/09
職務列等
薦任第7職等
職系
綜合行政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嘉義市
條件資格
1、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
2、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及格(含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並具有本應徵職缺法定任用資格之現職人員。
3、具公文處理能力,並熟稔操作Word、Excel、PowerPoint等電腦文書作業軟體。
4、最近5年考績須有3年考列甲等以上。
5、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7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訂不得任用情形及特考特用限制轉調之情事者。
6、領有身心障礙證明者優先考量。
工作項目
1、市場公共秩序之維持。
2、環境衛生之維護。
3、攤舖位使用管理等。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詳細工作內容請洽業務單位林代理科長05-2254321分機235)
聯絡方式
1、報名方式:意者請於公告截止日前至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查詢本職缺後點選「我要應徵」,詳讀職缺應徵步驟提示訊息後,持自然人憑證或健保卡,登入職缺應徵畫面線上應徵。
2、經審查資格條件符合者,由用人單位擇優通知面試,並依面試結果排序辦理甄選;未獲面試或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3、本次甄選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有效。
4、聯絡電話:05-2254321分機717(黃小姐)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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