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北區國稅局桃園分局

約用人員

公告日期
115/04/02
有效期間
115/04/02 ~ 115/04/09
職務列等
-
職系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正取
1
候補
1
工作地點
桃園市
條件資格
1.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 2.熟諳電腦文書處理能力(中文繕打及NDC ODF)。 3.具有國稅業務相關經驗者尤佳。 4.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第28條所定各款情事之一。
工作項目
1.綜合所得稅業務整理及登打。 2.房地合一稅。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1.有意願並符合應徵資格條件者,請檢附個人履歷表(附照片並含基本資料、經歷、家屬及自傳)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及相關證明文件,於115年4月9日前(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逕寄(送)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桃園分局綜所稅課張小姐收,聯絡電話03-3396511轉203(地址:桃園市桃園區三元街150號,並於信封上註明「應徵綜所稅課約用人員」字樣)。 2.初審合格者,擇優參加面談(初審不合格或證件不齊未獲錄取通知者,恕不另行通知、退件或函復)。本次甄選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擇優增列候補名額1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有效,另備取人員將視當時出缺職務及僱用期間核定。 3.每月薪資:新臺幣32,451元。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約用人員
115/01/26 ~ 115/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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