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科學工藝博物館
國立科學工藝博物館技士
公告日期
115/04/02
有效期間
115/04/02 ~ 115/04/15
職務列等
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
電機工程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高雄市
條件資格
一、 大學或獨立學院以上畢業,公務人員高考三級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並具有電機工程職系任用資格,已敘薦任第六職等以上合格實授。
二、 無限制調任情事者。
三、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之情事。
四、 具高低壓變電站、中央空調設備之維護修繕、汰換更新等相關經驗者優先考量。
工作項目
一、 辦理博物館高低壓電氣設備更新、維護、修繕管理業務。
二、 協助博物館中央空調設備維修保養、督導管理業務。
三、 辦理工程、勞務採購,相關行政業務與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 報名方式
(一) 符合上述資格條件且具意願者,請一律以書面郵寄報名,於115年4月15日前(郵戳為憑)檢具履歷表及下方所述1-7項相關證明文件(依序以長尾夾固定,請勿裝訂),掛號寄至高雄市807三民區九如一路720號秘書室施先生收,並於信封註明『應徵職務』。並將履歷表及下方所述相關證明文件電子檔E-mail至[email protected]信箱。
(二) 併請於限期前登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服務網「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需填寫簡要自述及上傳照片),點選【應徵職務】,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另將下列證明文件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檔案後上傳:
1. 現職派令。
2. 現職銓敘部審定函。
3. 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
4. 考試及格證書。
5.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6. 採購人員及格證書、電機電子類技術士、技師等證照或其他足資證明適任本項職務之相關資料(尤佳,無則免) 。
7. 應徵者個人資料蒐集暨個人資料申請調閱同意書(請務必至本館網站https://www.nstm.gov.tw/ →「參觀資訊」→「單一窗口服務」→「書表下載」→「申請書表」下載填寫)。
未完整寄送及上傳前述附件資料者,將以資格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
二、應徵者合於初審條件者擇優另行通知甄試,資格未符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三、甄選結果:於本館最新消息區公告錄取名單。
(一)本次甄選正取1名,並視甄選成績擇優候補1-2名,候補期間自錄取名單公告之翌日起3個月內。
(二)甄選人員條件如不符本館需求,本館得斟酌情況從缺之。
四、其他:
(一)繳交之各項證件,如有虛偽不實等情事者,取消甄選資格;如經錄取,取消錄取資格。
(二)應徵資料恕不退件。
(三)本案聯絡人:
1.秘書室施先生(07)3800089分機8686
2.人事室郭小姐(07)3800089分機8415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技士
115/03/17 ~ 115/03/31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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