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
臺北市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聘用社工員(兒少、性保、專線組)
公告日期
115/04/02
有效期間
115/04/02 ~ 115/04/08
職務列等
-
職系
無
人員區分
聘用人員
正取
5
候補
3
工作地點
臺北市
條件資格
1.328至440薪點:領有社會工作師證書,並具社會福利直接服務工作經驗1年以上者。
2.328至424薪點:符合專門職業及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第五條應考資格規定,且具社會工作相關系所碩士以上學歷,並具社會福利直接服務工作經驗滿1年以上者。
3.312至424薪點:符合專門職業及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第五條應考資格規定,並具社會福利直接服務工作經驗滿1年以上者。
4.296薪點:符合專門職業及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第五條應考資格規定,或領有社會工作師證書者。
工作項目
1.以312、328薪點起計者:
(1)處理家庭暴力及性侵害事件之個案緊急保護(含輪值夜間、非上班時間接線、備勤)、直接服務工作其管理工作等保護性業務達80%以上。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不得超過20%)。
2.以296薪點起計者:
(1)處理家庭暴力及性侵害事件之個案緊急保護(含輪值夜間、非上班時間接線、備勤)、直接服務工作及其管理工作等保護性業務達50%以上、未滿80%。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待遇/每月 1.以312薪點起計者,每點為新臺幣148元,每月新臺幣46,176元;以328薪點起計者,每點為新臺幣148元,每月為新臺幣48,544元;本職務為彈性薪點,每年考核甲等可晉一級16薪點(薪水增加2,368元/月,最高440薪點,新臺幣65,120元/月)。
2.以296薪點起計者,每點為新臺幣144.4元,每月新臺幣42,742元。
聯絡方式
本中心職缺委託臺北市就業服務處辦理,本次甄試報考方式採網路報名,
系統開放時間為115年4月2日上午10時起至115年4月8日下午5時止。
本中心職缺如下:
府自聘計畫-聘用社工督導(兒少、性保組)2名。
府自聘計畫-聘用社工督導(成保、專線組)2名。
家暴190計畫-聘用社工督導(成保組)1名
策略2計畫-聘用社工督導(兒少組)1名。
策略3計畫-聘用社工督導(綜規組)1名。
V策略2計畫-聘用社工員(兒少、性保、專線組)5名。
兒少320計畫、性保190計畫-聘用社工員(兒少、性保組)2名
有關甄試的報名方式、注意事項以及各項流程等資訊請查閱附件簡章公告、網路報名注意事項、報名流程及日期期程表。「本次甄試簡章相關規定請至臺北市就業服務處網站首頁『最新消息』區查閱:網址:http://eso.gov.taipei/,服務電話:(02)23085231」。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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