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

約聘人員

公告日期
115/04/02
有效期間
115/04/02 ~ 115/04/20
職務列等
-
職系
人員區分
聘用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臺北市
條件資格
(詳情請參閱甄選專員職務代理人啟事) 資格條件: 一、 大學法律系所以上畢業。 二、 具熱忱務實、溝通協調、公文寫作及熟諳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三、 熟悉司法行政相關業務或法院實務者尤佳。 四、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所列不能擔任公務人員之各款情事。
工作項目
行政訴訟相關業務及司法行政事項
聯絡方式
⼀、報名表請⾄司法院官網⾸⾴/查詢服務/司法新聞查詢/徵⼈啟事/司法院少年及家事廳聘⽤職務代理⼈報名連結下載(須含600字以內自傳,並附貼最近2吋脫帽正面半身相片1張)。 ⼆、聯絡⼈:藍小姐(02)2361-8577分機496。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約聘人員(專員職務代理人)
114/11/11 ~ 114/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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