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成功大學附屬臺南工業高級中等學校

專任助理

公告日期
115/04/06
有效期間
115/04/06 ~ 115/04/10
職務列等
-
職系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正取
1
候補
-
工作地點
臺南市
條件資格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 26、28 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二)大學或專科學校(含)以上畢業。如持國外學歷畢業證書者,該學歷須有列入「教育部參考 名冊」,須另檢附中文翻譯先經駐外單位加蓋認證戳章及檢附入出境證明 。 (三)需具備文書處理能力(word、excel、Powerpoint 等軟體),並熟悉 Google平台操作及108 新課綱內容。 (四)具有效身心障礙手冊者可。 (五)並具一年(含)以上相關工作項目經驗為佳。
工作項目
(一)協助教務處管理新課綱各項資訊系統,如自主學習系統、學習歷程系統及中央資料庫平 台、校內學習紀錄網等。 (二)協助教務處管理新課綱課室空間。 (三)協助新課綱相關經費核銷與結報等相關行政事務。 (四)其它與新課綱相關之行政事項及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報名方式: (一)一律採通訊報名方式,報名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退件亦不函復。 (二)報名者應檢附下列應繳證件,以A4紙張影本並依序裝訂,加註「核與正本相符」並簽名(報名表、簡歷表、切結書除外)。請於115年4月10日(星期五)前(以掛號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以掛號郵寄學校地址:71075臺南市永康區中山南路193號「國立成功大學附屬臺南工業高級中等學校教務處」收,並註明「應徵專任行政助理職缺」;經初審合格者,115年4月13日(星期一)中午12時後於本校網站公告參加第二階段面試名單,不另行通知。 (三)報名者應檢附下列應繳證件,以 A4紙張影本並依序裝訂,加註「與正本相符」並簽名(報名表、切結書、簡歷表除外)。以下所繳證件,經查如有偽造或變造情事者, 除撤銷甄選或錄取資格外,涉及刑事則由應考人自行負責: 1. 報名表一份(含自傳,附件1)。 2. 查閱性侵害犯罪加害人登記檔案同意書(附件2)。 3. 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4. 相關工作證明文件影本1份(無者免附)。 5.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6. 身心障礙手冊影本(無者免附)。 7. 切結書(附件3)。 二、甄選內容請詳閱簡章或至本校網頁下載。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專任助理
115/03/13 ~ 115/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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