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南庄鄉民代表會
苗栗縣南庄鄉民代表會組員
公告日期
115/04/07
有效期間
115/04/07 ~ 115/04/13
職務列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
綜合行政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苗栗縣
條件資格
一、公務人員考試及格,並具本職務任用資格者。
二、無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規定應迴避任之情事者。
三、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且無特考特用等限制轉調情形者。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暨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五、具良好溝通協調能力、服務熱忱、細心負責、主動積極者 。
六、可配合業務調整者佳。
工作項目
一、一般行政及檔案管理業務。
二、兼任人事相關業務。
三、總務(採購及財務管理)。
四、其他臨時交辦。
聯絡方式
甄選方式:
一、請於115年4月13日前登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需填寫簡要自述及上傳照片),點選【應徵職缺】,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予本會調閱。
二、 請將下列證明文件註記「影本與正本相符」並簽名或蓋章,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檔案後上傳至「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未完整上傳下列證明文件者,將以資料不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
(一)考試及格證書。
(二)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三)歷任職務派令。
(四)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
(五)其他相關專長證件(無則免附) 。
二、經審查資格符合人員必要時擇優進行面談,初審不符合者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三、遴選正取1名,本項甄選由本會就應徵人員中擇優錄取;惟應徵者均不適當時,本會得予以從缺。
四、經錄取者,由本會通知當事人,並依公務人員任用遷調有關規定辦理商調及任用事宜。
五、本會聯絡電話:(037)822076 聯絡人:黃小姐。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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