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南區分署

約用人員(勘查)

公告日期
115/04/07
有效期間
115/04/07 ~ 115/04/13
職務列等
職系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正取
1
候補
1
工作地點
臺東縣
條件資格
(一)大專以上學校畢業,不限科系。 (二)因業務需要,需具有汽機車駕照。 (三)具地政或國產業務相關工作經驗尤佳。
工作項目
(一)辦理國有非公用土地(業務一)勘查等相關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報名應檢具履歷表(應含自傳,並請務必註明聯絡電話、電子郵件信箱及詳列實務經歷)、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及身分證明文件影本,於有效期間內(郵戳為憑)郵寄至臺東市大同路59號,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南區分署臺東辦事處人事收,並請於信封註明「應徵約用人員(勘查)」,逾期不予受理。 (二)經書面審查後,符合資格者,擇優通知面試,不合格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應檢具資料缺漏不全者,視同資格不符。 (三)本職缺得視成績增列候補人員1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有效。 (四)如有疑問,請電洽:089-331646分機204袁小姐。 (五)備註: 1.自實際報到日起僱用,並依本署約用人員工作規則,得予試用90天,試用期滿成績考核不合格者,終止契約。 2.每月薪資報酬為38,600元,其他勞健保等均依相關規定辦理。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約用人員(勘查)
115/03/13 ~ 115/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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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用人員(勘查)
115/02/10 ~ 115/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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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用人員(勘查)
115/01/08 ~ 115/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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