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榮民總醫院蘇澳分院

護理師

公告日期
115/04/07
有效期間
115/04/07 ~ 115/04/17
職務列等
師(三)級
職系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2
候補
-
工作地點
宜蘭縣
條件資格
需具備下列各項條件(請務必檢附足資證明之文件,證件不齊者一律視同資格不符,年資採計至115年3月31日,證照均須在有效期限內): 1.專科(含)以上護理系(科)畢業。 2.具護理師證書。 3.具有ACLS及ETTC證書(需於有效期限內)。 4.具有地區醫院(含)以上急診室護理工作經驗5年(含)以上。(請檢附服務證明,並註明服務單位起迄日期或離職證明)。 5.具基層護理人員臨床專業能力進階制度N2(含)以上。 6.消極條件: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所定不得任用及陞遷情事。 附註: 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六條規定,條件相等而為因公致身心障礙退除役官兵及一般退除役官兵者,依序優先錄用。
工作項目
1.臨床護理病人照護 。 2.臨床輪值三班及輪調本院所屬分院服務。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1.報名方式(線上或紙本投遞履歷,均須於115年4月17日前完成報名): (1)現職公務人員: A.應徵作業採線上報名方式辦理。請應徵者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本職缺公告/本公告頁面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 B.應徵者請至本分院網站(https://org.vghtpe.gov.tw/savh/)「人才招募」公告項下,下載「外補甄選報名表」,務請親自簽章並確實填寫。 C.請上傳下列文件檔案資料,並依序掃描成一個PDF檔後完整上傳至該系統,並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及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 a.公務人員歷履表(簡式)。 b.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c.考試及格證書。 d.現職派令。 e.銓敘部現職審定函。 f.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及獎懲令。 g.專業證照(護理師證書、ACLS證書、ETTC證書、基層護理人員臨床專業能力進階制度N2(含)以上合格證明)。 h.工作經驗證明(服務證明或離職證明)。 i.榮民證或權益卡(無則免附)。 j.外補甄選報名表(親自簽章)。 k.退伍令或退役證明書(無則免附)。 l.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2)非現職公務人員: A.應徵作業採紙本報名方式辦理。請應徵者至本分院網站(https://org.vghtpe.gov.tw/savh/)「人才招募」公告項下,下載「外補甄選報名表」,於報名截止日前掛號郵寄本分院憑辦(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信封外請註明報名甄選護理部師(三)級護理師職缺)。 B.請檢附以下文件影本: a.公務人員歷履表(簡式)。 b.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c.考試及格證書。 d.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及獎懲令(無則免附)。 e.專業證照(護理師證書、ACLS證書、ETTC證書、基層護理人員臨床專業能力進階制度N2(含)以上合格證明)。 f.工作經驗證明(服務證明或離職證明)。 g.榮民證或權益卡(無則免附)。 h.外補甄選報名表(親自簽章)。 i.退伍令或退役證明書(無則免附)。 j.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2.甄選程序:符合前開資格條件,且經審查合於業務需要者,另行通知甄試。 3.不符合前開資格條件(含資料檢附不齊)或經審查不合業務需要者,恕不通知及退件。未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4.聯絡人:  (1)工作內容請洽護理部鄭護理長,聯絡電話:(03)9222141轉5003。          護理部林護理長,聯絡電話:(03)9905106轉5003。  (2)報名事宜請洽人事室梁小姐,聯絡電話:(03)9905106轉2403。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護理師
114/10/07 ~ 114/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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