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雲林榮譽國民之家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雲林榮譽國民之家約用護理人員
公告日期
115/04/07
有效期間
115/04/07 ~ 115/04/17
職務列等
無資位
職系
無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正取
2
候補
4
工作地點
雲林縣
條件資格
1. 學歷:教育部認可護理相關科系學校畢業。
2. 專業證照:具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發護士或護理師證書者。
3. 經歷:實際從事護理工作2年以上經驗者(請檢附在職或離職證明),且須能配合輪值班者。具有安養護機構、護理之家、安寧緩和療護或感控實務經驗,熟悉電腦文書處理與統計分析能力優先進用。
4. 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38條規定,進用身心障礙者而未足額進用時,得優先進用身心障礙者。
5. 消極條件: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應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擔任等規定及公務員服務法有關兼職、經營商業或投機事業等情事。
附註: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6條規定,條件相等而為因公致身心障礙退除役官兵及一般退除役官兵者,依序優先錄用。
工作項目
1. 負責安養護及失智住民照護工作及衛教指導。
2. 協助督導照服員生活照顧工作之執行。
3. 傳染病防治、預防保健計畫之執行。
4. 輪值班緊急事件處理及護送住民就醫。
5. 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1. 一律採紙本報名,不受理線上報名,報名請至本家官網(https://www.vac.gov.tw/mp-208.html)「訊息公告」-「最新消息」-「招聘考職缺」下載「雲林榮譽國民之家約用人員應徵履歷表」填寫,並檢附身分證、護理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專業(護理師或護士)證照、工作經驗證明文件、榮民證(非榮民免附)、身心障礙手冊(無則免付)等相關文件影本。於115年4月17日前親送或掛號郵寄至本榮家憑辦(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信封外請註明報名甄選保健組約用護理人員職缺)。
2. 甄選程序:符合前開資格條件,且經審查合於業務需要者,擇優另行通知面試。
3. 不符合前開資格條件或經審查不合業務需要者,恕不通知。
4. 通信報名地址:雲林縣斗六市榮譽路160號;報名問題聯絡電話:(05)532-4100轉2110;聯絡人:胡小姐。洽詢有關工作業務內容,聯絡人:曾小姐,聯絡電話:(05)532-4100轉1501
5. 月支工作報酬:依據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安養機構約用護理人員報酬標準表296薪點,折合薪資4萬1,173元/月(年終考核甲等晉薪一級,以晉至最高薪級為限),具師級證照者每月加給2,000元,夜班費另計(三班制固定班:晚班每班支給450元、夜班600元;三班制非固定班:晚班每班支給360元、夜班500元;二班制:日班300元、夜班1,000元)。年終獎金比照軍公教人員年終工作獎金發給注意事項辦理。
6. 其他福利事項:文康活動費、補助護理師公會年費及年度體檢費。
7. 本公告如有未盡事宜,悉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本案甄選職缺為預估缺,預計115年5月1日出缺,備取人員候用有效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內。)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約用護理人員
114/11/07 ~ 114/11/13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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