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門縣公共車船管理處

約用人員

公告日期
115/04/07
有效期間
115/04/07 ~ 115/04/15
職務列等
-
職系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正取
1
候補
1
工作地點
金門縣
條件資格
一、中華民國國民且未取得外國國籍。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 26 條、28 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三、具有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員資格(符合下列之一): 1.具有職業安全管理師或職業衛生管理師資格。 2.領有職業安全衛生管理乙級技術士證照。 3.曾任勞動檢查員,具有職業安全衛生檢查工作經驗二年以上。 4.修畢工業安全衛生相關科目十八學分以上,並具有國內外大專以上校院工業安全衛生 相關科系畢業。 5.普通考試職業安全衛生類科錄取。 核薪標準: 一、依據「金門縣政府及所屬機關(構)學校約用人員管理要點」專案約用人員薪點支給報酬標準表辦理,初任專案約用人員者以220報酬薪點(115年為新臺幣39,468元)支給。另享有勞、健保、提撥勞工退休金。 二、新進之專案約用人員,應先予試用三個月,試用期滿經業務單位考核成績合格者,並經簽請機關(構)學校首長核定後予以正式進用,試用年資得予併計;試用成績不合格者即不予進用,工資發至機關(構)學校首長核定日為止。
工作項目
主要工作項目: 一、辦理各項職業安全衛生業務。 二、擬訂職業安全衛生作業流程、規章、表單及年度管理計畫。 三、辦理員工健康檢查業務。 四、辦理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事項,指導相關部門推行職業安全衛生作業計畫,並定期或不定期檢查各項設備或作業環境等職業安全衛生狀況。 五、其他主管交辦事項(交通部-陸運特定人員-駕駛員毒品尿檢,海運人員濫用藥品物檢驗-安全衛生在職教肓訓練,職醫職護業務)。
聯絡方式
報名時應繳證明文件: 一、報名表乙份(請參考附件下載使用)。 二、資格證明文件影本: (一) 畢業證書影本。 (二) 國民身份證影本乙份(正反面) (三) 證照: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員資格證明文件。 (四) 服務經歷證明文件。 報名時間、地點及方式: 填妥報名表及檢附相關證明文件,以信封彌封並於封面處註明「應徵車船處專案約用人員職缺」,於115年4月15日下午5時前送達89143金門縣金湖鎮黃海路90-1號「金門縣公共車船管理處人事部門」(以收到日期計算,非以郵戳日期認定,請報名人員注意),逾期恕不受理。 聯絡電話:甄試程序:(082)332721#67391 洽 人事室楊先生。 甄試資格:(082)332721#67361 洽 行政課陳先生 餘請詳閱本處簡章內容。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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