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政治大學
國立政治大學技士
公告日期
115/04/07
有效期間
115/04/07 ~ 115/04/24
職務列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
電機工程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臺北市
條件資格
1.大學以上學歷,公務人員普通考試、高等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具電機工程職系法定任用資格之現職人員。
2.經銓敘部審定合格實授委任第五職等以上,且無限制調任情事者。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第1項、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4.熟悉政府採購法,並具政府採購專業人員資格者尤佳。
5.具與本職缺所列工作項目相關業務執行及規劃能力,並具有相關工作資歷三年以上者尤佳。
6.具能源管理人員證照尤佳,若無者則須於到任後取得證照。
工作項目
1.本校能源申報管理員
2.校園綠能及節能設施規劃
3.LED節能燈具汰換規劃
4.校園屋頂太陽光電設置租賃案之採購及履約管理(包含後續擴容計畫)
5.配合辦理節能各項統計及填報作業
6.其他相關業務公文簽辦及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報名方式
請於115年04月24日前,登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需填寫簡要自述及上傳照片),點選【應徵職缺】,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另將下列證明文件:(1)現職派令、(2)最近1筆銓審函、(3)考試及格證書、(4)最高學歷畢業證書、(5)國民身分證影本、(6)其他相關專長證件或工作資歷證明(無則免附)上傳至該系統,未完整上傳前述附件資料者,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
(二)錄取通知及相關作業:
1.經審查資格符合人員,擇優通知參加面試,不符合者不予通知。
2.本次徵才列候補名額1-2名,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經甄試錄取者,由本校通知當事人,並依公務人員任免遷調相關規定辦理,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本校得予從缺。
(三)聯絡人:人事業務相關問題請洽人事室第四組趙先生,電話:02-29393091*63311。另有關本職缺工作項目或其餘問題請洽總務處環安組張先生,電話:02-29393091*62820。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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