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技工
公告日期
115/04/07
有效期間
115/04/07 ~ 115/04/30
職務列等
-
職系
無
人員區分
技工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臺北市
條件資格
(一)國民中學以上學校畢業(或同等學歷)。
(二)品德端正,無不良紀錄之中央機關學校現職工友(含技工、駕駛)。
(三)諳電腦操作及文書處理者尤佳。
(四)具汽、機車駕照者尤佳。
工作項目
(一)配合濟南路辦公室7樓禮堂會場設備使用、布置等事項。
(二)協助濟南路辦公廳舍維護、財產管理及小額請購等庶務行政工作。
(三)協助濟南路辦公室清潔管理等事項。
(四)技監、參事等長官辦公室登記桌、公文交換等事項。
(五)其他長官臨時交辦業務。
聯絡方式
一、 報名日期:請於115年4月30日止(一律通訊報名,以郵戳為憑)備妥下列文件掛號郵寄本會秘書室謝小姐(02-33438736),信封上請註明「參加技工甄選」字樣(請以A4紙格式依序裝訂)。
(一)履歷表1份 (附件)。
(二)最近三年考核通知書影本。
(三)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1份。
(四)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1份。
(五)證照正反面影本1份(無則免附)。
二、資格條件經審查合格者,本會將再行通知面談甄選日期地點,經甄選錄取人員,由雙方機關依程序辦理移撥手續。錄取人員依本會通知到職進用,倘逾期、資格不符、證件不齊者或非現職人員者,恕不受理,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另視甄選結果酌增候補1-2名,候補期間3個月。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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