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立仁愛之家
新北市立仁愛之家約僱人員
公告日期
115/04/07
有效期間
115/04/07 ~ 115/04/10
職務列等
3等
職系
無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正取
1
候補
1
工作地點
新北市
條件資格
1.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情事之一。
2.中華民國國民在國內設有戶籍,國內外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及工作經驗。
3.具電腦基本操作能力。(excel、word等)。
工作項目
出納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1. 本家之徵才、育才及留才等人事服務,均遵照相關規定辦理,不因性別或性傾向而有差別待遇。
2. 意者請於115年4月10日前檢具新北市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以掛號郵寄行政組鄭小姐收(地址:新北市萬里區玉田61號,電話02-24922511分機508,以送達為憑),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職稱」,及日、夜間聯絡電話或手機號碼。
3. 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符或未獲遴用,履歷資料恕不另寄還與另行通知。
4. 本職缺正取1名,備取1名,若無適合之人選必要時得予以從缺。
5. 約僱人員薪資:新臺幣3萬3,384元。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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