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桃園區農業改良場

技工

公告日期
115/04/07
有效期間
115/04/07 ~ 115/04/20
職務列等
技工
職系
人員區分
技工
正取
3
候補
2
工作地點
桃園市
條件資格
1.需為中央機關、學校之現職工友、技工、駕駛。 2.身心健康,無酗酒、賭博及酒駕等不良紀錄。 3.具有田間工作經驗者佳。 4.薪資視薪點而定,最高為3 萬9,270 元(薪點170)。
工作項目
作物改良科、作物環境科: 1.配合用人單位進行農糧作物之育苗、栽培、管理、田間調查、收穫等工作。 2.操駕大型農用機具。 3.臨時交辦事項。 農業推廣科: 1.圖書館管理相關業務如(雜誌登錄、新書編目、館際合作申請、出版品ISBN、GPN申請..…等)。 2.研究及推廣成果攝影及影片剪輯。 3.編輯農業推廣刊物。
聯絡方式
報名日期:有意願至本場服務者,請於115年4月20日下班前(請自行估計郵寄時間)備妥下列文件逕行送達或掛號寄達本場,信封上請註明『應徵(應徵單位名稱)技工』字樣(請以A4紙格式依序裝訂)。 (一) 履歷表1份。 (二) 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影本。 (三) 戶籍謄本影本。 (四) 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1份。 (五)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1份。 (六) 公立醫院體格檢查合格證明書(錄取後繳交)。 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參加甄試;資格條件不符者,恕不通知或退件;如需本場退還相關資料者,請附回郵信封。經甄選錄取人員,由雙方機關依程序辦理移撥手續,錄取人員依本場通知到職任用,倘逾期、資格不符、證件不齊者、非現職人 員,恕不受理,應徵資料亦不另退還。 聯絡方式:03-4768216#114,李小姐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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