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縣政府

約用人員 (B014004c)

公告日期
115/04/07
有效期間
115/04/07 ~ 115/04/19
職務列等
職系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正取
1
候補
-
工作地點
新竹縣
條件資格
1. 經教育部承認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2. 電腦中文輸入每分鐘15字以上、錯誤率10%以下。 3. 應具備相關工作經驗一年以上。 4. 以有英文、印尼、越南、泰國等語言能力者優先錄取。 5.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第28條各款規定之情事者。 6. 諳客語者尤佳。
工作項目
1.聘用諳勞工與語言、事務及本國法令事務約用訪查,統籌查察違法勞工事宜。(B014004c) 2.不定期會同內政部移民署中區事務大隊新竹縣專勤隊或本縣警察機關查察檢舉案件。 3.實施外國人生活照顧服務計畫書檢查暨私立就業服務機構收取勞工費用調查。 4.藉由不定期普查雇主、仲介公司,以杜絕非法情事發生。 5.設置入國通報專人輪值窗口。 6.設置防制人口販運專案通報窗口。 7.私立就業服務機構設立許可前檢查作業及年度例行訪視。 8.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應徵方式: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查詢本職缺後,點選「我要應徵」線上作業(填寫完整履歷資料內容,並將最高學歷證書影本、身分證正反面影本、經歷證明資料及其他相關證明等文件掃描合併為1個電子檔),未完成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線上報名,恕不受理。操作流程詳如該網站/求職SOP項下說明。 (二)經審核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電話通知面試,資格不符或未經錄用者,恕不另行通知。 (三)職缺名額:職缺名額:正取1名(約用專案人員,月薪39,087元至55,779元;新進人員以39,087元起敘,另得視績效依約用人員薪級表予以晉級),本職缺視甄選結果擇優至多備取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 (四)僱用期間:自實際進用之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依「新竹縣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約用人員考核要點」辦理年終考核,以考核結果辦理續進用相關事宜;但該經費用罄即終止僱用 。 (五)應徵人員如欲詢問工作內容,請洽本府勞工處勞工福利科劉科長(聯絡電話:03-5518101分機3020)。 (六)甄選結果將公告於本府全球資訊網(http://www.hsinchu.gov.tw/)訊息中心/一般公告。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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