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立雙園國民中學

約僱助理員(須符合身心障礙資格)

公告日期
115/04/07
有效期間
115/04/07 ~ 115/04/14
職務列等
-
職系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臺北市
條件資格
(一) 下列條件之一: 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2、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6個月以上或2年以上之經驗者。 (二) 持有效期限內之身心障礙證明者。 (三) 具備基本電腦文書(如 WORD等)處理、報表統計(如 EXCEL等)繪製技能及負責業務所需電腦操作能力。 (四) 品行端正、勤奮盡責、無不良犯罪紀錄及嗜好;並具 服務熱忱,願配合校務工作者。 (五)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 26 條及第 28 條各款情事之一。大陸地區人民並應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之規定。 (六) 無性侵害之犯罪紀錄, 且無經主管機關或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調查有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屬實並經該管主管機關核准解聘或不續聘之情形 。 (七) 無「學校辦理契約進用人員通報查詢作業注意事項第 3 點」不得僱用情事。 (八) 無擔任公司董監事、監察人、負責人,無其他兼職。
工作項目
辦理總務處事務組業務 (一)辦理15萬元以下小額採購。 (二)辦理勞健保、勞退加退保及勞退準備金事宜。 (三)每月辦理勞健保及勞退統計核銷事宜。 (四)辦理辦公廳舍水電及電話費等請購核銷事宜。 (五)辦理簡易修繕及電梯機電保養請購核銷。 (六)辦理電梯卡借用及教職員停車登記管理事宜。 (七)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備註:為因應本校業務需求,須配合本校職務調整暨工作項目變更。
聯絡方式
甄選報名相關事宜,請洽(02)23030827分機160人事室;業務內容相關問題,請洽(02)23030827分機 140總務處章主任。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約僱助理員(須符合身心障礙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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