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淡水區衛生所
新北市淡水區衛生所約聘人員
公告日期
115/04/07
有效期間
115/04/07 ~ 115/04/14
職務列等
約聘人員報酬薪點六等312薪點(月支報酬新台幣43399元)
職系
無
人員區分
聘用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新北市
條件資格
1.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或專科護理相關科系畢業且具 1年以上相關工作經驗。2.領有護理師證書。
工作項目
1.衛生所醫療門診。2.公共衛生及地段管理等相關業務。3.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意者請備齊下列資料:1.公務人員履歷表1份(簡式)。2.最高學歷證書影本。 3.護理師證書影本。 4.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5.身分證正反面影本、相關工作經歷證明文件影本、專長證明文件影本等資料各1份,二、一律採通訊報名,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115年4月14日止(郵寄地址及收件人:25151新北市淡水區中山路158號 人事管理員收,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齊恕不受理),信封封面請註明應徵職務代理人,資格符合者擇優通知面試,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之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聯絡電話:(02)26215620轉302黃護理長。三、本職缺為護理師職務出缺期間職務代理人;聘用期限自到職日起至115年新北市各區衛生所護理人員平調作業報到前1日止或115年度各區衛生所護理人員甄選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1日止(預估至115年10月底),代理原因消失時,應無條件解聘,月支新台幣約43,399元。 四、本次徵才列後補備取名額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俟有出缺依序通知遞補。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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