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永靖鄉公所

村幹事

公告日期
115/04/07
有效期間
115/04/07 ~ 115/04/13
職務列等
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
職系
綜合行政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1
工作地點
彰化縣
條件資格
(一)具公務人員考試及格符合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且無限制調任情事者。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之情事者。
工作項目
辦理行政課相關業務及其他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意者請採「線上報名」方式遞件(恕不受理紙本郵寄應徵)。 1.請登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需填寫簡要自述及上傳照片),點選【應徵職缺】,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2.另請將下列證明文件依序掃瞄並合併成一份PDF檔後上傳: (1)考試及格證書。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3)現職派令。 (4)現職銓敘部審定函。 (5)最近五年考績通知書。 (6)其他相關專業及外語能力證明文件。 3.現職應徵者需同意開放履歷給本所調閱,未至人事服務網報名、未完成上傳上述表件資料,及未同意開放履歷給本所調閱者視同資料不齊,不予錄取。 (二)甄選方式:視報名人數情形擇優面試或書面審查,資格不符、資料不全、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未符合資格者,請勿報名。本職缺正取1名,並得視甄選情形增列候補人員1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 (三)報名截止日期:115年04月13日。 (四)聯絡電話:(04)8221191-182白小姐或詹主任。 備註: 經錄用人員由本所向其原任職機關辦理商調,如在原任職機關尚有服務義務者,請勿報名。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村幹事
115/03/10 ~ 115/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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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幹事
115/02/26 ~ 115/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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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幹事
115/01/29 ~ 115/0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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