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公共運輸處

約僱人員

公告日期
115/04/07
有效期間
115/04/07 ~ 115/04/15
職務列等
-
職系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臺北市
條件資格
一、 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或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6個月以上或2年以上之經驗者。(需檢附學經歷證明文件影本)。 二、 熟稔電腦文書操作﹑具公文撰寫能力。 三、 具與擬任工作性質相關之工作經驗。 四、 須配合業務加班或輪值。
工作項目
工作內容及僱用期間、僱用報酬 一、工作內容: (一)檔案管理點收編目上架。 (二)檔案管理綜合業務。 (三)主辦檔案清查銷毀業務。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二、僱用期間: 實際報到日至115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錄取人員報到前1工作日;或原因消失前1日止,應即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三、僱用報酬: 本職務為適用「行政院暨所屬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之約僱人員,支300薪點,薪津報酬約為月支41,730元(尚需扣除勞、健保、勞退等個人自付費用)。 四、本職缺得視業務需要擇優增列候補人員2名,並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另正取及候補人員錄取名單將於本處網站公告。
聯絡方式
一、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報名,意者請於115年4月15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網址: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選擇「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應徵平臺註冊並線上填寫履歷(務必含照片、學經歷及自傳),上傳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最高學歷畢業證書、政府機關核發之身心障礙手冊影本,完成後勾選本職缺應徵,並同意授權本處得直接向人事總處取得投件者完整履歷資料。若有疑義請洽臺北市公共運輸處秘書室李小姐,聯絡電話:02-27274168轉8702;未授權開放取得履歷或未於系統線上報名者,恕不受理報名。 二、請依前述規定報名,不符規定者請勿寄送;資料不全或不符報名規定者不另通知補件。 三、報名資料審核符合資格者,擇優以電話通知面試,無法參加面試者視同放棄。 四、職缺類別: 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約僱人員
115/02/26 ~ 115/03/05
檢視

留言討論區 (0 則留言)

目前尚無留言,成為第一個留言的人吧!

發表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