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中央大學
國立中央大學組員
公告日期
115/04/07
有效期間
115/04/07 ~ 115/04/16
職務列等
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
文教行政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桃園市
條件資格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及特考特用限制調任者。
工作項目
1.統籌EMI雙語教學計畫撰寫、經費規劃及政策推動與追蹤管理。80%
2.統籌每年教師評鑑校級作業。6%
3.協辦高教深耕計畫及年度計畫、成果報告之彙整及撰寫。9%
4.主計室對教務處教發中心之業務交辦之統整窗口。4%
5.其他臨時交辦事項。1%
聯絡方式
配合⾏政院⼈事⾏政總處推動⼈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式,報名⽅式說明如下:
⼀、報名操作⽅式請參閱⾏政院⼈事⾏政總處「事求⼈」網⾴,連結「現職公務⼈員應徵作業說明」,依步驟提⽰訊息完成授權取得公務⼈員履歷表資料後,點選【我要應徵】功能鍵,並同時【上傳】下列3項資料,3項資料敬請依下列順序合併成1個PDF檔案再⾏上傳,上傳檔名請繕打: 姓名_備審資料。
1、最後⼀筆銓敘部審定函。
2、最近⼀年考績通知書。
3、其他相關專業證照證明。
⼆、另請於報名期限內,填畢【國立中央⼤學外補甄選報名表WORD檔】(報名表檔案請詳⾒本職缺公告附件)並以電子郵件寄⾄本校⼈事室吳⼩姐(電⼦信箱:[email protected],電話:03-4227151分機57761)。
★★★郵件注意事項 : 信件主旨及報名表檔名請均繕打:【姓名_國立中央⼤學教務處教學發展中心組員職缺報名表】,信件內請載明應徵者姓名、聯絡電話。 ⼜報名表請依附件所規範格式填寫,勿隨意更動格式,謝謝。
三、相關資料未檢附⿑全或上傳格式有誤者,視為資格不符,恕不通知補件或退件;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試,擇優錄取正取1名,並得增列候補2名,以依序遞補本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起算5個⽉,如無適當⼈選,得從缺。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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