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胸腔病院

護理師

公告日期
115/04/07
有效期間
115/04/07 ~ 115/04/30
職務列等
職系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正取
2
候補
2
工作地點
臺南市
條件資格
1.專科(含)以上畢業。 2.具護理師證書。
工作項目
1.協助診間業務、病人衛教、門診相關業務、執行靜脈及肌肉注射。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薪資、獎金及福利: 1.可選擇上班時段,自主排班:上午08:30-12:00、下午13:30-17:00、夜間18:00-21:00、假日08:30-12:00 2.每天不得超過12小時(4小時需休息1小時),每週不得超過40小時,薪資230元/時。 ※意者請附以下文件(未附者視為資格不合): 1.公務人員履歷表【請至本院網站/關於本院/單位介紹/行政部/人事室/資料下載,請務必填寫「簡要自述」欄位,並於簽章處簽名】 2.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畢業證書影本。 4.考試及格證書、護理師證照影本。 5.其他相關證書(含各類檢定)影本。 6.報名方式: (1)電子郵件報名:將上開附件簽章後掃描寄至「[email protected]」。主旨請註明:應徵䕶理科(門診)-時薪䕶理師。各項應徵資料依序彙整於同一檔案(PDF檔) 。 (2)郵寄報名:郵寄地址「717203臺南市仁德區中山路864號」,收件人:「衛生福利部胸腔病院人事室收」,信封上並註明「應徵䕶理科(門診)-時薪䕶理師」,郵戳為憑,證件不齊或逾期者,恕不受理。 ※甄選方式及時間地點: 一、甄選方式:初審資格條件後,【擇優通知面試】。證件不齊、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本公告經面試錄取人員後,得隨時調整應聘缺額及撤銷公告。 二、甄選結果:於本院網站公告甄選結果,錄取人員請依公告時間回電確認。但報名應徵者皆不合適者,予以從缺,重新公告辦理甄選。 三、本案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5個月內有效,倘無適當人員,得從缺。 四、本院依菸害防制法,全面實施禁菸,並推動無菸職場,應徵者如獲錄取,需配合本院無菸環境政策。 五、本院為醫療機構,全院採排班及輪班制度,需配合排班於周六、周日及國定假日上班,國定假日需配合業務調移,未能配合者請勿投遞履歷。 六、報名所附資料經查證與事實不符者,撤銷錄取資格,並自負法律責任。 七、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並填妥收信人,收信地址及聯絡電話等相關資料,未附回郵信封者,視同毋須退還證件。 八、薪資待遇如有疑義,請電洽本院人事室陳小姐,電話:06-2705911轉3272。 九、工作內容及排班如有疑義,請電洽本院護理科林護理長,電話:06-2146006轉5302。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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