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新莊區公所
新北市新莊區公所社會課約僱人員(國民年金服務員月薪33,421元)
公告日期
115/04/08
有效期間
115/04/08 ~ 115/04/10
職務列等
無
職系
無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正取
1
候補
0
工作地點
新北市
條件資格
◎學歷:專科以上畢業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第28條各款之一情事者
◎精熟電腦文書能力,具耐心、抗壓性強、良好溝通技巧及主動積極工作態度
◎具汽、機車駕照尤佳
(歡迎具身心障礙身分人士報名投件。)
工作項目
辦理國民年金業務及擔任服務窗口、協助社會課業務及其他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報名手續
1. 報名期限及方式:請於上網公告日期截止前(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齊恕不受理)以掛號或逕送242008新北市新莊區中正路176號秘書室收【信封註明應徵社會課非編制人員及白天聯絡電話】。
2. 檢附資料:
(1)甄選報名表(請至新北市政府網站/主題服務/就業/市府徵才網頁下載填寫),無需相片,須填簡要自述、學歷、經歷、專長等,)務必親自簽名。
(2)學歷畢業證書。
(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請自行註明僅供查驗身分用)。
(4)其他:相關專長或工作經歷證明文件、原住民或身心障礙證明(無則免附)。
(5)以上文件皆以A4影印,並請在各相關證明影本資料均簽名且加註「與正本相符」;資料若有不實或有遺漏,責任自負。
◎甄 試
依「新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自行遴補非編制人員公開甄選作業規定」書面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談。面談逾通知時間10分鐘未到場者視同放棄。
◎錄取通知及相關作業
1. 本職缺正取1名,備取 0 名,如應徵人員無適當人選或不足時,得予僅以符合業務需求條件者錄取或從缺。資格不合、未獲通知面談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2. 甄選錄取者,僱用後試用2個月,試用期滿經評量及格後正式僱用,評量不合格者,終止勞動契約。應徵人員無適當人選時,得予從缺。
3. 報名資料原則不予發還。應徵人員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逕自附空信封並應貼足郵資,以利郵寄,否則將由本所逕予銷毀。
◎備 註
聯絡電話:(02)29929891分機7321李小姐。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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