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五結鄉公所
宜蘭縣五結鄉公所約僱職務代理人
公告日期
115/04/07
有效期間
115/04/07 ~ 115/04/14
職務列等
-
職系
無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正取
1
候補
1
工作地點
宜蘭縣
條件資格
(一)高級中等學校畢業。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工作項目
(一)辦理村里業務。
(二)辦理民俗文化等相關業務。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進用期間:自報到日起至115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錄取人員報到之前1日止,俟考試分發人員報到即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二)薪資標準:四等約僱人員250薪點,折合月支報酬新臺幣34,775元整。
(三)檢具資料:
1.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須親自簽名,銓敘部網站-常用表格下載-公務人員履歷表)。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及經歷證件影本。
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四)報名方式:
1.符合資格者請檢具以上資料(A4規格紙張依序裝訂),以郵寄(或逕送)五結鄉五結路2段343號五結鄉公所人事室收,截止日期以公告截止日(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齊者以放棄論;信封請註明「應徵民政課4等約僱職務代理人職務」及白天聯絡電話。
2.資料提供不實或有遺漏,一切後果由當事人負責。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條件不合或未獲錄取者(總成績未達75分以上)不另行通知,應徵資料恕不退還。
3.本職缺得增列候補名額1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4.聯絡電話:人事室(03)9501115#123或124。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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