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縣南州鄉公所
屏東縣南州鄉公所村幹事
公告日期
115/04/07
有效期間
115/04/07 ~ 115/04/10
職務列等
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
職系
綜合行政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0
工作地點
屏東縣
條件資格
●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各款等依法不得任用之情事。
● 未具他國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
● 無公務人員考試法及其施行細則所訂限制轉調情形 (但符合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2條所訂不受原轉調機關範圍之限制者除外)。
● 無特考特用調任限制。
● 無性侵害、性騷擾及性霸凌等犯罪前科,或涉及該等事件尚在調查階段或已經檢、警查證遭提起公訴情事者。
● 未曾受懲戒處分或行政處分。
工作項目
1.綜合行政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注意事項:
(一)本項甄選採書面審查或擇優面試,報名參加甄選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二)個人證件如有偽造、變造或虛偽證明等情事,撤銷甄選或錄取資格。
(三)本項甄選由本所就應徵人員中擇優遞補,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所得予從缺。
(四)本職缺為預估缺,預計於本(115)年7月1日出缺。
聯絡方式
一、本職缺徵才一律採線上應徵,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eCPA)/應用系統/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MyData)更新個人公務人員履歷表資料(含戶籍地、現居住地、簡要自述、上傳個人大頭照(切勿空白))後,經由「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依指示填入相關資料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供徵才機關調閱(註:資料完整性納入評分要項,請務必確定完整性)。
二、請將下列文件經本人簽章具結與正本相符後,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檔案後上傳至本系統,證件不齊全者恕不受理,亦不另行通知補件。
1.最高學歷證件、2.現職派令、3.最近一次銓審函、4.考試及格證書、5.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6.其他專長證件(如英檢檢定證書,無則免附)、7.簡歷(自傳請勿空白)。
三、聯絡電話(08)8642196轉51人事室(黃主任)。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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