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縣檢驗中心
屏東縣檢驗中心技士
公告日期
115/04/07
有效期間
115/04/07 ~ 115/04/17
職務列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
衛生技術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1
工作地點
屏東縣
條件資格
1.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規定各款情事之一者。
2.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情事者。
3.無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9條之1規定之情事者。
工作項目
辦理衛生技術、檢驗及相關行政工作等。
聯絡方式
1.現職人員請以「線上」應徵: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線上」應徵職缺,履歷表電話聯絡資訊請更新正確,並請撰寫簡要自述。
2.非現職公務人員請以「書面」應徵:請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直式一般格式,請貼相片,並請簽名或蓋章,歷年考績及銓審經歷請詳細填列)、身分證正反面、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歷年銓敘部審定函等相關證明文件影本各1份(請以A4格式依上列順序裝訂、信封註明應徵: 衛生技術職系技士),並於報名截止日前(郵戳為憑)郵寄本局人事室,逾期或證件不齊者不予受理。
3.甄選方式採資格審查並視情況舉行面談,錄取人員(正取1名)公佈衛生局網站,餘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還證件。
4.聯絡人:08-7371150,魏小姐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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