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政府社會局
臺中市政府社會局以工代賑人員(婦平科)
公告日期
115/04/07
有效期間
115/04/07 ~ 115/04/13
職務列等
無
職系
無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正取
-
候補
3
工作地點
臺中市
條件資格
1.申請者須年滿16歲且為本市當年度列冊之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者。
2.高中職以上畢業者。
3.具備基本電腦操作(Word、Excel)及文書處理能力。
4.熟悉公文系統操作尤佳。
5.語言能力要求: 英語稍懂、臺語普通。
6.具機車駕照者。
工作項目
1.協助婦女福利及性別平等行政業務、公文登記桌業務、辦公室環境清潔維護、庶務。
2.協助民眾諮詢、文書處理、會議召開等行政庶務。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報名方式: 一律通訊報名符合前列資格條件且具意願者,請檢附下列資料並依序裝訂:
1.以工代賑人員扶助申請表(直式A4格式,曾任本市以工代賑人員者請註明曾任以工代賑歷程,並請務必填寫日夜間聯絡電話)。
請自本局網站下載:https://www.society.taichung.gov.tw/3249154/post
2. 本(115)年度本市低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影本。
3.最高學歷證明文件影本。
4.申請人100年度以後勞保投保明細。
5.機車或汽車駕照影本。
6.欲申請者,請於本 115 年 4 月 13 日前(以郵戳為憑,逾時不予受理)檢附下列文件(請用A4紙張影印依序裝訂),以限時掛號郵寄至社會局綜合徵才窗口林小姐辦理報名(郵寄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惠中樓3樓,聯絡電話:04-22289111,分機37012 林小姐),報名時請於信封上述明「應徵社會局以工代賑人員(婦平科)」。
二、其他:
1.代賑金:比照勞動部公布之每月基本工資(月薪 新臺幣 29,500 元)計算。
2.工作期間:自人員報到日至115年12月31日止。(當年度考核成績優良及隔年度仍具低收或中低收入戶者,得予續約,累計年限最長為兩年)。
3.工作時間:上班時間為上午8:00至12:00,下午1:00至5:00
4.其他事項:
4-1.申請人經書面資格審查符合者,將另擇時間擇優、適者通知面試,若資格不符或未獲遴選恕不另通知及退件。
4-2.錄取名單將於本局網頁公告,正取者並以電話通知。若正取人員未報到,機關得視需要通知備取人員遞補,以機關通知為準。候補期間得自甄選結果公告之翌日起3個月內有效,倘應試者無合適得從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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