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政府社會局
臺中市政府社會局以工代賑人員(社工科-太平中心) (預估缺)
公告日期
115/04/07
有效期間
115/04/07 ~ 115/04/14
職務列等
無
職系
無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臺中市
條件資格
(一) 申請者須年滿16歲,且為本市當年度列冊之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者。
(二) 國小以上畢業者。
(三) 具備機車駕照者。
(四) 具備耐心、細心及服務熱忱。
(五) 具備基本電腦操作及文書作業處理能力。
工作項目
(一) 辦公環境清潔維護及整理(50%)。
(二) 公文遞送(30%)。
(三) 電話接聽應答及檔案文書整理(10%)。
(四)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10%)。
聯絡方式
(一)報名方式: 一律通訊報名符合前列資格條件且具意願者,請檢附下列資料並依序裝訂:
1.以工代賑人員扶助申請表(直式A4格式,曾任本市以工代賑人員者請註明曾任以工代賑歷程,並請務必填寫日夜間聯絡電話)。
https://www.society.taichung.gov.tw/3249161/post
2.(115)年度本市低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影本。
3.最高學歷證明文件影本。
4.申請人100年度以後勞保投保明細。
5.機車駕照影本。
6.欲申請者,請於 115 年 4 月 14 日前(以郵戳為憑,逾時不予受理)檢附下列文件(請用A4紙張影印依序裝訂),以限時掛號郵寄至社會局綜合徵才窗口林小姐辦理報名(郵寄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台灣大道三段99號惠中樓3樓,聯絡電話:04-22289111,分機37012 林小姐),報名時請於信封上述明「應徵社會局以工代賑人員(社工科-太平中心)」。
二、其他:
1.代賑金:比照勞動部公布之每月基本工資(月薪 新臺幣 29,500元)計算。
2.工作期間:自115年5月2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當年度考核成績優良及隔年度仍具低收或中低收入戶者,得予續約,累計年限最長為兩年)。
3.工作時間:上班時間為上午8:00至12:00,下午1:00至5:00。
4.其他事項:
4-1.申請人經書面資格審查符合者,將另擇時間擇優、適者通知面試,若資格不符或未獲遴選恕不另通知及退件。
4-2.錄取名單將於本局網頁公告,正取者並以電話通知。若正取人員未報到,機關得視需要通知備取人員遞補,以機關通知為準。候補期間得自甄選結果公告之翌日起3個月內有效,倘應試者無合適得從缺。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以工代賑人員(社工科-北屯中心)
115/03/26 ~ 115/04/02
以工代賑人員(社工科-大里中心)
115/03/26 ~ 115/04/02
以工代賑人員(社工科-太平中心) (預估缺)
115/03/23 ~ 115/03/30
以工代賑人員(社工科)
115/03/06 ~ 115/03/13
以工代賑人員(社工科)
115/03/06 ~ 115/03/13
以工代賑人員(社工科-北屯中心)
115/02/26 ~ 115/03/05
以工代賑人員(社工科-北屯中心)
115/02/04 ~ 115/02/11
以工代賑人員(社工科-大里中心)
115/02/04 ~ 115/02/11
以工代賑人員(社工科)
115/01/22 ~ 115/01/29
以工代賑人員(社工科) (預估缺)
115/01/22 ~ 115/01/29
以工代賑人員(社工科-行政組、大里中心) (預估缺)
114/12/24 ~ 11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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