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

菸害防制組約用專業人員 (碩士)(職務代理)僱用期間預計自115年4月15日至117年6月9日

公告日期
115/04/07
有效期間
115/04/07 ~ 115/04/15
職務列等
-
職系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正取
1
候補
-
工作地點
臺北市
條件資格
國內外公共衛生、醫務管理、醫藥護理、檢驗技術、生命科學、統計等相關研究所畢業,得有碩士學位,具與擬任工作有關之訓練或經驗。
工作項目
1.青少年吸菸行為調查計畫。 2.國人吸菸行為調查計畫。 3.國人、大專學生、青少年吸菸行為調查數據分析。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5.本職缺係代理產假、育嬰留職停薪期間所遺職務,僱用期間預計自115年4月15日起至117年6月9日止,如留職停薪人員提前回職復薪,則提前至回職復薪之前1日止或代理原因消滅應即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續僱。 ※進用後,本署得依業務實際需要實施工作輪調。
聯絡方式
1.報名手續:意者請備齊下列資料,於115年4月15日前郵寄或親送103205臺北市大同區塔城街36號人事室(以郵戳或人事室收文章戳為憑,逾期者以放棄論),信封上註明「應徵菸害防制組約用專業人員(碩士)(職務代理)職缺」,並請至本署網站首頁/服務園地/人才招募,至該職缺點選「我要報名」,並填妥資料,完成線上報名登記。 2.資格審查:所有證件影本請以A4格式影印並依下列順序裝訂: (1)本署應徵簡歷表(含自傳,請至本署網站首頁/服務園地/人才招募,至該職缺點選「我要報名」,於報名登記最下方下載,請附照片、載明白天及晚上聯絡電話或手機號碼並完成身分概況具結及簽名)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持國外學歷應檢附經我國駐外館處查驗證明文件影本) (3)工作經歷證明影本 (4)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5)語文能力證明影本(無者免附) (6)其他專業證照影本(無者免附) (7)身心障礙證明(無則免附) 如需返還應徵資料請附貼足郵資回郵信封。 3.甄試事宜:書面審查依應徵人員之學經歷專長擇優通知甄試(口試),未獲遴用者,不再通知及退件(甄試日期、地點另行通知,甄試當日請攜帶身分證正本驗證)。 4.錄取通知作業: (1)錄取名單將於本署「人才招募」網頁公告,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2)公開徵選因名額有限,未能立即遴用者,將視甄試成績擇優候補,並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同單位性質相近、等級相同之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遴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待有出缺時另行通知。 5.薪資:月薪43,920-49,820元。 6.相關管理規定:請至本署網站首頁/健康促進法規/人事類/約用人員項下下載參閱。 7.洽詢電話:(02)2522-0811林小姐。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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