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桃園療養院
衛生福利部桃園療養院約用護理師
公告日期
115/04/07
有效期間
115/04/07 ~ 115/04/15
職務列等
無
職系
無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正取
1
候補
-
工作地點
桃園市
條件資格
專科以上畢業,領有護理師證照者,如另具有急重症經驗者尤佳。
工作項目
精神科診療工作。
聯絡方式
1.資格條件:專科以上畢業,領有護理師證照者,如另具有急重症經驗者尤佳。
2.意者請檢附履歷表、身分證影本、畢業證書、經歷證件及護理師
證照影本等資料於115.04.15寄達或親送桃園市桃園區龍壽街
71號人事室陳小姐(並請註明應徵職務及聯絡電話),合則另擇優安排面談。
3.工作項目:精神科病人照護、次精神科專科領域照護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等。
4.薪資:專科畢業月薪44447元(獎勵金另計)、大學畢業月薪
45250元(獎勵金另計),到職後前3個月固定獎勵金6500 元)。
5.聯絡電話:03-3698553轉1203 陳小姐。
6.甄選結果,請各應試人員屆時逕至本院網頁(行政部門處)查詢,
錄取人員並另行電話通知。
7.應試人員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另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8.應徵人員請至本院網頁(行政部門處)下載「衛生福利部桃園療養院各類人員甄選登記表」,填寫後郵寄或電子郵件送達本院。
9.有關本院新進約用護理師之福利及待遇如下,請參考。
(1).薪資依本院規定。
(2).另有服務獎勵金、年終工作獎金、夜班費、專業能力進階加給
(N1~N4:1000~3000元)。
(3).週休二日,排班輪休。
(4).適用勞基法,享有婚、喪、病、生理、分娩、家庭照顧等假,滿6個月者開始享有休假。
(5).單身宿舍。
(6).定期舉辦員工文康活動、社團活動補助、每年免費健康檢查、
公假進修。
(7).工作表現優良者可經本院公開甄選轉任為公職護理人員。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約用護理師
113/09/30 ~ 113/11/30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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