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政府
雲林縣政府約僱人員
公告日期
115/04/08
有效期間
115/04/08 ~ 115/04/27
職務列等
技士A710300職代
職系
無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正取
1
候補
-
工作地點
雲林縣
條件資格
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專科以上學校工程類科,相關科系畢業或具執行水土保持管理工作1年以上等相關工作經驗。
工作項目
工作項目:
1.治山防災及各類水土保持工程規劃、設計施工與維護。
2.水土災害調查及搶修。
3.山坡地水土保持調查及規劃研究。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僱用期限:自實際報到日至115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任用計畫人員到職前一日止解僱。惟本項考試職缺如未獲分配錄取人員或考試錄取人員未報到,應於該項考試結果後第十六日解僱。
待 遇:新台幣38,948元整。
聯絡方式
請於115年4月27日前(郵戳為憑)檢附相關學歷證件影本、相關學分證明或證照影本、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履歷表、自傳,掛號郵寄(或親自送達)雲林縣政府水利處柯靜渝小姐收,信封請註明「應徵約僱人員」字樣;資格符合者通知參加口試,不符合者不另行通知,恕不退件,聯絡電話:05-5522276。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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