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高速公路局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聘用副工程司
公告日期
115/04/08
有效期間
115/04/08 ~ 115/04/15
職務列等
-
職系
無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正取
1
候補
1
工作地點
新北市
條件資格
(一)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者。
(二)具備訂定合約與專案執行經驗者尤佳。
(三)熟諳文書軟體操作(熟悉Microsoft office之word、excel及power point等電腦軟體操作)。
(四)具溝通協調能力、服務熱忱及學習力佳。
(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第28條不得為公務人員情事之一者。
工作項目
(一)養護計畫、預算之審核、分配與管控、養護工程(作)招標契約、工作說明之研擬與訂修,以及養護工程(作)業務之督導考核。
(二)工程基本資料及公路公共用財產(土地、房屋、交通控制設施、地磅設施除外)之管理。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請於115年04月15日(星期三)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站,點選「我要應徵」後依序完成線上報名作業,並請「務必」將身分證、履歷表(如附件)、身心障礙證明(有則檢附)、畢業證書及工作證明等相關證件併同掃描上傳。
(二)核薪方式:聘用6等376薪點(52,301元),另須自行負擔勞保、健保及勞工退休金自付部分。聘用期間自實際報到日至115年6月30日,或請假人員上班前一日止(本職缺係現職人員請假期間之職務代理人,請假人員上班前一日止即終止聘用計畫,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
(三)經資格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甄選面談,資格不符不另行通知。
(四)本次甄選得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1名,候補期間5個月。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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