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北教育大學
國立臺北教育大學專案人員
公告日期
115/04/08
有效期間
115/04/08 ~ 115/04/17
職務列等
-
職系
無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正取
1
候補
-
工作地點
臺北市
條件資格
一、大學學士學位(含)以上畢業證書影本。
二、須檢具身心障礙資格證明。
三、具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四、具溝通協調能力。
五、無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9條之1、第21條第1項所列不得任用之情事,未在中國大陸設有戶籍且未領用中國大陸之護照、身分證、定居證、居住證及其他依相關法令或經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禁止領用之中國大陸證件。
工作項目
一、承辦芝山博學術研討會。
二、本系設備及動產管理業務。
三、巡查經管教室教學設備維護。
四、個資保護管理制度維護。
五、系網頁維護及資安窗口。
六、每週登革熱環境檢查。
七、辦公室庶務及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應備文件請於115年4月17日(週一)前郵寄(以郵戳為憑)或是日下午5時前送達國立臺北教育大學教育經營與管理學系(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2段134號行政大樓五樓508辦公室),信封封面請註明「應徵專案人員」。逾期送件及證件資料不齊者,不予受理。
二、甄選方式: 資格初審後擇優通知面試,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三、待遇:月薪32,455元起薪,享勞健保。
四、本甄選公告如有未盡事宜,依本校相關規定辦理。如有工作項目、業務性質等疑問請於上班時間洽教育經營與管理學系02-27321104分機62132顏助教,或有報名或甄選方面問題,請於上班時間洽人事室02-27321104分機82090柯小姐。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原始連結
留言討論區 (0 則留言)
目前尚無留言,成為第一個留言的人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