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曾文高級農工職業學校
國立曾文高級農工職業學校技士
公告日期
115/04/08
有效期間
115/04/08 ~ 115/04/16
職務列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
機械工程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臺南市
條件資格
詳見簡章
工作項目
國立曾文高級農工職業學校實習處機械工程職系技士甄選公告
一、 官職等: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二、 職系:機械工程
三、 名額:1名
四、 性別:不拘
五、 工作地點:臺南市麻豆區南勢里南勢1號(上班時間:上午8時至下午5時)
六、 報名期間:115年4月8日至115年4月16日
七、 資格條件:
(一) 公務人員高、普考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具機械工程職系任用資格,並經銓敘審定委任第五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之現職公務人員。
(二)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不得任用情事。
(三) 未曾受懲戒處分或行政處分,具工作熱忱、負責盡職、注重行政倫理、並能配合學校需要調整職務者。
(四) 於115年4月16日報名截止日前未在限制轉調期間者始受理報名。
八、 工作項目:
(一) 機械科實習設備機具之管理與維護事項及鐵屑廢鐵塊之回收。
(二) 機械科實習場所管理辦法之擬訂與執行。
(三) 機械科實習材料設備之申購,財產之管理事項。
(四) 協助教師教材、教具、校內外技藝競賽、技能檢定訓練之準備事項。
(五)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九、 報名方式:
(一) 採線上應徵:請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需填寫簡要自述),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同意授權本校調閱完整履歷資料。
(二) 報名時應將下列資料依序掃描合併為單一PDF電子檔後,上傳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事求人徵才系統(所送資料不齊或未符合資格者,恕不受理亦不另行通知):
1. 身份證正反面。
2. 最高學歷證書(持外國學歷須加附中文譯本,並經中華民國駐外單位驗證)。
3. 公務人員考試及格證書。
4. 現職派令。
5. 最近現職銓審函(符合甄選職系之銓審函)。
6. 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
7. 其他證明文件(專業證照、電腦文書處理證照、身心障礙手冊……等,無則免附)。
(三) 經審核資格條件符合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料不全逕視為資格不符,恕不通知補件或退件。
(四) 正取1名,另視成績酌增候補2名,正取人員未依限報到,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候補期間自甄審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為限;該期間有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時得予以遞補,惟應徵人員均不合適時,亦得予從缺。
(五) 報名人員須另於報名截止日前下載應徵人員基本資料表,放置於本校網站首頁公告欄或人事室公告網頁下載(網址:https://www.twivs.tn.edu.tw/ischool/public/news_view/show.php?nid=15960),並e-mail至[email protected],郵件主旨請寫「應徵技士職缺-姓名」,未傳送視同證件不齊。
(六) 聯絡電話:06-5721137轉人事室104、105
聯絡方式
詳見簡章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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