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農業局

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A600080)

公告日期
115/04/09
有效期間
115/04/09 ~ 115/04/17
職務列等
-
職系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桃園市
條件資格
一.具備下列資格條件之一: 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2.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2年以上之經驗者。 二.具機車或汽車駕照尤佳。
工作項目
1.辦理經建行政職系相關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本職缺應徵採雙軌制,請依下列方式擇一應徵本職缺: (一)採通訊報名: 請檢具資料(以A4紙張依序裝訂): 1.公務人員履歷表 (含基本資料、聯絡電話、學經歷、專長及自傳並親自簽名)。 2.相關學經歷證明文件影本。請於115年4月17日下班前親自送達或寄達至「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4樓」農業局人事室收(115年4月17日以後寄達者或資料不齊者,恕不受理),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農務科約僱職代(A600080)」及白天聯絡電話【無法聯絡者,視同棄權】。 (二) 採電子報名: 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含自傳)後,再點選【我的應徵】將下列證明文件全數上傳,未上傳者視為資格不符。應上傳之證明文件:相關學經歷證明文件及汽機車駕照(無駕照則免附)等影本。 二、報名資料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僱用期間:實際到職日起至留職停薪人員回職復薪前1日止(預計為117年3月,如留職停薪人員期滿或提前回職復薪應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 三、薪資待遇以約僱五等280薪點計算,折合月薪新臺幣38,948元(尚需扣除勞健保勞退等其他個人自付費用)。 四、本次甄選,正取1名,得擇優備取1-2名,備取保留時間為5個月,自本局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甄選結果錄取名單公告於本府網站。 五、聯絡電話:03-3322101分機5486劉小姐;如欲詢問職缺工作內容請洽分機5460張科長。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A600060
114/09/01 ~ 114/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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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A600060
114/06/18 ~ 114/07/11
檢視
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
114/04/21 ~ 114/05/05
檢視
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
114/04/21 ~ 114/05/05
檢視
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
114/04/21 ~ 114/05/05
檢視
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
114/03/18 ~ 114/03/31
檢視
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
114/03/18 ~ 114/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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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員
114/03/11 ~ 114/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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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
114/03/11 ~ 114/03/21
檢視
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
114/02/04 ~ 114/02/11
檢視
科員
114/02/04 ~ 114/02/11
檢視
科員
114/02/04 ~ 114/02/11
檢視
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
114/01/24 ~ 114/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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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員
114/01/15 ~ 114/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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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員
114/01/15 ~ 114/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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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員
113/12/27 ~ 114/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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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員
113/12/09 ~ 113/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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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員
113/11/01 ~ 113/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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